具体内容有:
1.1 不合格品的评审
a. 不合格产生的原因
b. 不合格原因的重要程度
c. 不合格所涉及的供应商和公司各个部门
d. 不合格产生的影响
1.2 来料不合格品的处置
1.2.1 拒收退货。
1.2.2 抽样检验出現不合格时,须由品管部向采购部发出《不合格品处理单》 , 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联系。
1.2.3 若生产急需使用时,由采购部开出“特采 / 紧急放行申请单”,由生产部负责人签字,品管部负责人审核,总经理批准后进行特采。如客户有要求时需经过客户的同意,方可进行特采使用。
1.3 过程中不合格产品的处置
生产部在吸塑生产过程中的任何环节,通过检验员或操作工自检发现有不合格产品,都应将其从现场的生产产品中分离出来,并清楚地标识“不合格品”字样。
1.4 产品最终检验不合格的处置
确认产品为不合格品时,应在标签上用笔打×或放在不合格品区域。
1.5 客户退货的不合格品的处置
1.5.1 营销部从客户处收到退货或换货信息。
1.5.2 营销部通知品管部及仓库进行换货或退货的接收工作 , 由品管部开出《成品交换通知单》,由送货组将物品换回。
1.5.3 从客户处退回的不合格产品应由品管部检验员进行确认,再进行后续评审和分析,并把结果填写在《不合格品处理单》上。经品管部负责人审核,总经理批准执行。
1.6 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
1.6.1 所有过程中出现的的不合格材料和产品,由生产部放置在指定的划分区域,并填写《报废品记录单》经检验员进行确认处理。
处理方式可能是以下几种之一
● 退货 - 将来料不合格品退还供应商;
● 特采 - 在让步条件下使用这些材料 / 产品;
● 报废 - 产品报废或进行其它方式处理。
1.6.2 一旦不合格品已发运 , 则有营销部通知顾客采取追回或派员现场进行处理
1.7 重复出现的不合格及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置
在亚克力工艺品生产过程中反复出现的不合格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、超出公司规定值、客户投诉、内审及管理评审出现不合格及其它不符合方针、目标或体系文件要求等情况时,则由品管部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商讨,采用《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》报告的形式实施纠正及预防。